地價稅繳款書的投遞地址如有變更,請洽稅務局辦理更正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常接獲納稅義務人反映108年度地價繳款書上所列的投遞地址為舊居住地址,因已搬遷,輾轉經由親友轉送才收到,或遲未收到繳款書,申請補單時,才得知繳款書的投遞地址非現居住地,造成徵納雙方困擾。

  該局進一步指出,地價稅繳款書的投遞地址是以納稅義務人於該市取得第1筆土地時,在地政機關填報的地址資料或民眾變更的通訊地址。嗣後通訊地址如果有異動,請儘速洽稅務局更正,以確保繳款書可以正確送達。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可利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存款帳戶委託代繳稅款。約定成功後無須每年辦理,稅捐機關將通知金融機構於繳納期限截止日自動扣款繳納。不但安全、省時、方便,而且繳稅不逾期。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地方稅務局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9-02-1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