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民眾陳先生來電表示,自己的1棟屋齡30幾年的透天房屋,因為頂樓會漏水的關係,所以就在頂樓搭了一個簡單的鐵皮棚架來防雨,只有屋頂及柱子,沒有牆壁,詢問這樣還需要申報設立房屋稅籍及會不會課到房屋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屋頂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棚架,是屬於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要併同房屋核課房屋稅。如果沒有門窗、牆壁之屋頂棚架,供遮陽防雨,此類簡陋之棚架,不用課徵房屋稅。但屋頂棚架如有門窗、牆壁或供遮陽防雨以外之目的使用的,就仍然要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並提醒民眾,對於任何房屋在還沒有拆除前,不論是否有使用執照,都要依規定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當地的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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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9-02-10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