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法拍屋,要繳納契稅嗎?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民眾來電詢問,買法院拍賣的房屋要繳納契稅嗎?契稅條例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向法院標購法拍屋也是買賣房屋之一種方式,依前條例規定拍定人仍應向稅捐處申報繳納契稅。

稅捐處又表示,民眾購買法拍屋後,應於法院發給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向稅捐處申報繳納契稅。如未依規定申報繳納契稅,除補繳應納稅額外,還會被處應納稅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鍰,稅捐處貼心提醒民眾,注意上述規定,以免荷包大失血。

更新日期:109-02-07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