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離境前可利用申報軟體申報綜所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為便利外籍人士於離境前依我國稅法規定辦理所得稅申報,99年度起於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提供「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外籍人士可於下載安裝後,利用申報軟體核算稅額並列印申報書,併同系統產出的媒體申報檔案於離境前向戶籍所在地區國稅局辦理所得稅申報。 該所進一步提醒,利用媒體辦理離境申報時仍需依所得稅法、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檢附護照、居留證等其他證明文件,且申報系統列印的結算申報書不得塗改,如需要變更內容,應使用申報系統重新列印申報書再行申報,以避免媒體申報檔案內容與申報書不一致的情形。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