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定課徵之營業稅可否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聞提要:查定課徵之營業稅可否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 【中縣訊】豐原市林小姐問:查定課徵之營業稅可否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 中區國稅局臺中縣分局表示:每3個月1季查定課徵之小店戶營業稅稅款繳納,增加便利商店繳款之便民措施,只要應繳納稅額不大於2萬元,都可以在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四大便利商店繳納稅款,方便、省時、免趕3點半,提供營業人24小時無休的納稅服務,請營業人多多利用。 該分局特別提醒營業人,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截止時間,為稅款繳納期間截止日當日24時,逾期及延期繳納案件不得於便利商店繳納。此外同樣提供24小時無休服務的還有網際網路、信用卡繳稅,提供營業人便捷、迅速又安全的多元化選擇。 營業人若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提供單位:臺中縣分局第三課 職稱:稅務員 姓名:林盟浤  聯絡電話:04-25291040轉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