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遭占用,地價稅可否改由占有人繳納?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陳先生日前接獲地價稅繳款書,經向稅務局詢問才知道原課徵田賦土地因遭人占用放置貨櫃致須補繳地價稅,陳先生與占有人溝通後占有人同意繳納地價稅,詢問地價稅如何申請改由占有人繳納?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地價稅如欲改由占有人繳納,應檢附占有人姓名、住址、土地坐落及占有面積等有關資料,向稽徵機關申請由占有人代繳占用土地之地價稅。

 

服務電話

總  局:3326181轉2362-2368

中壢分局:4515111轉102-109

大溪分局:3800072轉102-106

楊梅分局:4781974轉110-114

蘆竹分局:3528671轉102-107

更新日期:109-01-30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