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地價稅使用情形及稅籍清查作業已展開!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遏止逃漏及維護租稅公平,109年度地價稅清查作業即日起展開,針對特別稅率用地、減免稅地及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等進行查核。

  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清查重點除了核對房屋戶籍資料是否符合條件外,更運用國稅局資料查核營業及出租情形;工業用地部分,以查核工廠是否被工業主管機關註銷工廠登記或未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為重點;減免地價稅之土地,則查核有無使用情形變更致不符合減免標準或要件等情形。

  該局特別呼籲,按特別稅率課徵之土地或減免稅用地如有適用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原因發生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所屬分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經查獲遭追補應納稅額,並會被處以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

  該局同時強調,課徵田賦土地亦為清查重點項目,如有農業用地已變更供作違章工廠、資源回收廠、堆置營建廢棄土等非農業使用,或農舍有增建、變更使用等情形,應依規定改課地價稅。

  稅務局提醒納稅人,如接獲地價稅改課通知函而有疑問時,歡迎利用電話向各分局承辦人員洽詢。您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01-2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