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長期不使用,為節稅可至監理機關辦理停駛!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近日有民眾詢問因工作關係,經常出國,出國期間名下車輛都不會使用,可以減免使用牌照稅嗎?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民眾長期不使用名下車輛時,如出國工作或旅行,可向監理機關申請停駛登記,由於使用牌照稅是按照天數計算,申請停駛期間不用課徵牌照稅,因此,可以幫民眾省下一筆錢,如果有溢繳稅款,也可以退稅喔!
該局進一步說明,車輛如果恢復使用,也須要再向監理機關辦理復駛登記。車輛停駛期間繼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除補稅外,將會另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為了您的荷包著想,車輛辦理停駛後切勿繼續使用公共道路。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稅務局消費稅科電話522-5161轉311、316、317或0800-000321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01-16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