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新市鎮特定區新成屋,可享契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多重租稅減免優惠!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陳先生想要購買新市鎮特定區房屋,來電詢問有何租稅優惠?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新市鎮開發條例第25條規定,新市鎮特定區內之建築物於興建完成後,其房屋稅、地價稅及買賣契稅,第1年免徵,第2年減徵80%,第3年減徵60%,第4年減徵40%,第5年減徵20%,第6年起不予減免。前項減免買賣契稅以1次為限。

  該局補充說明,買賣契稅的減免,自核發使用執照日起算,也就是說,在使用執照核發5年內,第1次買賣新市鎮特定區房屋,除享契稅減免外,又可再享房屋稅與地價稅減免優惠。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局:3326181分機2752至2757、2762至2767。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202至218。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111至122。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102至109。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122至128。

更新日期:109-01-17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