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轉帳代繳地方稅,電子通知不漏接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常有民眾煩惱忘記繳納每年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會被加徵滯納金,還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怎麼辦?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方稅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係分別於每年4月、5月及11月開徵,民眾只要申請並辦妥「長期約定轉帳納稅」,稅捐處會於三大稅的開徵期間結束後,自動從民眾申請的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扣款代繳稅金,免收手續費,快速又方便。

該處鼓勵民眾同時申請以電子方式(Email)傳送約定轉帳繳納通知及證明,不僅於三大稅開徵前,會以Email通知扣款日期以預留足額存款外,代繳完成後還會Email傳送繳納證明供民眾留存,全程無紙化,環保愛地球。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或透過1999高雄萬事通線上智能客服查詢。

更新日期:109-01-13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