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設攤營業應否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騎樓房屋稅之徵免,係以是否供公共通行使用為要件,騎樓供設攤營業使用,已妨礙公共通行,無論營業時間為半天或全天,均已不符合供公共通行使用之免稅要件。

  該局進一步表示,若以築牆或加裝鐵捲門等方式封閉騎樓,亦不符合供公共通行使用之免稅要件,應按實際使用情形按住家或營業用等稅率核課房屋稅;日後騎樓恢復供公共通行使用,請於恢復之日起30日內向稽徵機關申報,查明屬實後可免徵房屋稅。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9-01-1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