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完成之土地,首次移轉可享雙重土地增值稅減稅優惠喔!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稅務局提醒民眾,重劃土地首次移轉,扣除重劃費用後,尚可享土地增值稅減徵40%優惠喔!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無論是政府依照都市計畫法辦理的重劃土地,或是民眾自辦市地重劃的土地,於重劃後第1次移轉,申報土地增值稅時,除了重劃費用可自「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扣除外,還可再享有土地增值稅減徵40%的優惠。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參與重劃的土地,別忘記向縣市政府地政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土地重劃費用證明,嗣後重劃土地移轉時就可持該證明向稅捐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享有雙重減稅優惠了!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9-01-1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