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權益睡著了!房屋部分自用部分營業,可申請按比例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陳小姐電話洽詢:兒子將水電工程行營業地址登記在設籍居住的自用住宅,可以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嗎?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的要件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住宅用地。

  該局進一步說明,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僅千分之2,與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相差甚鉅,若提出申請並經查明確實房屋部分營業使用、部分供自用住宅用地使用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且自用住宅與出租或營業使用部分能明確劃分者,即可依房屋實際使用比例計算所占土地面積,分別按自用住宅特別稅率及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民眾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01-0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