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土地不用申報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繼承移轉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也無須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辦理繼承時,應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並至地方稅捐機關就繼承土地及房屋辦理查欠後,再到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即可,無須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如果民眾仍然有其他疑問,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9-01-0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