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購巷道土地與建地未鄰接但使用上不可分離者,可合併計算地價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該局進一步說明,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其新購土地中,屬進出建築基地之社區公共通行巷道之持分土地,雖未與另一筆建築基地相鄰接,惟如該巷道確係進出建築基地之唯一通道,且使用上有不可分離,而必須同時使用者,准予併入建築基地計算新購土地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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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9-01-03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