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額在100元以下免予課徵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的計算方式是按土地所有權人在該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歸戶課徵。舉例來說,若在臺中市有2筆(含)以上土地

,也僅會收到1張臺中市的地價稅繳款書,如果應納稅額在新臺幣100元以下者,免予課徵,就不會收到該年度的地價稅繳款書。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逾期(今年108年11月30日因適逢例假日,地價稅繳納截止日順延至108年12月2日)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民眾若還有任何疑問,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8-12-2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