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整修非屬改建範圍無須辦理申報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因整修內部,換裝門窗、隔間及粉刷而增加房屋價值者,不屬房屋稅條例第7條所定之改建範圍,無須辦理申報。倘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則屬建築法規定之改建範疇,則應依規定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

  民眾倘仍有其他問題,可撥打國地稅稅務諮詢專線0800-000321轉接該局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提供解答。

更新日期:108-12-2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