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掃描 QRcode,申請自住好便利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8年度即將接近尾聲,您還因忙碌而忘了申請房屋自住用稅率嗎?新竹市稅務局貼心主動寄發「房屋稅申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通知單」,如個人所有的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無出租且無營業,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3要件者,可利用通知單上之網址或掃描QRcode線上申請改按1.2%的自住用稅率核課,讓您的稅金省省省!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因房屋稅係按實際使用情形按月核課,當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時,應於使用情形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當月15日前申請,當月開始適用,逾15日申請,次月開始適用,如您的房屋同時符合前述自住3要件者,請快利用線上申辦系統申請房屋稅按自住用稅率(1.2%)核課(網址:https://goo.gl/rTG5Db或掃描QRcode ) ,或填寫通知單上申請書,利用背面所附廣告回信摺疊黏貼後寄回申請。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3-5225161轉401-418、0800-000321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8-11-27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