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囉!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8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月30日止,因適逢假日順延至12月2日止,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加徵滯納金1%,最高加徵至15%,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說明,今年開徵之地價稅,為徵收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地價稅額,依法係以8月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典權人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指定之土地使用人為納稅義務人,並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所有土地之地價總額計徵,填發一張繳款書。倘若納稅義務人對於地價稅繳款書所載稅額有疑問,或尚未收到繳款書者,請儘速向該局所屬各分局查詢或申請補發。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方便民眾繳稅,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供選擇利用,除已辦理約定轉帳繳納者,應於繳納期間截止日(108年11月30日)於帳戶內預留足夠之存款,以利扣款繳稅;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繳納,或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亦可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或以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也可以透過電話語音、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更可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下載行動支付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輕鬆快速完成線上繳稅。

  如您對地價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8-11-2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