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縣市地價稅只會有一張稅單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最近民眾詢問有多筆土地為何僅收到一張地價稅繳款書,擔心漏繳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土地稅法第15條規定,地價稅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縣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因此,土地所有權人在台中市持有2筆以上的應稅土地,因為都在同一縣市,依總歸戶制之規定,只會寄發一張台中市土地的地價稅繳款書。  

  如您對地價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上網查詢(http://www.tax.taichung.gov.tw)或就近至該局所屬各分局服務櫃台洽詢,亦可利用該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8-11-1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