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收到行政執行分署傳繳通知,千萬不要不管,以維護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民眾欠繳稅捐,如收到行政執行分署傳繳通知時,千萬不可置之不理,以免財產被行政執行分署查封拍賣。但如果經濟上確實有困難,無力一次繳清欠稅,可向行政執行分署申請分期繳納稅款,以減輕負擔。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民眾雖經執行分署核准分期繳納,可暫緩房屋、土地被查封拍賣,嗣後一旦未依限繳納,或有任何一期票據未獲付款,行政執行分署得廢止分期繳納,逕行辦理納稅義務人或擔保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該局提醒已獲執行分署核准分期繳納的欠稅案件,每一期務必如期繳納,以免財產遭受強制執行拍賣。

稅務局特別籲請民眾不論是接到稅單或行政執行分署的傳繳通知,不要放著不管,有問題可依稅單或傳繳通知上的電話與對方聯絡。或者撥打稅務局電話,請稅務局代為聯繫,以維護自身權益,該局聯絡電話:

總    局:3326181分機2582至2589。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402至415。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303至309。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302至309。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311至315。

更新日期:108-11-12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