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屋齡超過30年,就不用繳納房屋稅呢?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近日有民眾詢問,是否屋齡超過30年,就不用繳納房屋稅呢?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課徵除屋齡折舊率外,還要視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而定。另外本市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標準為10萬3千元……。如您的房屋同時符合「住家用房屋」及「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3千元以下」二個要件,即可免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舉例說明,例如屋齡30年的住家用房屋,現值折舊30年還超過10萬3千元,仍應課徵房屋稅;但屋齡10年的住家用房屋,其現值已折舊至10萬3千元以下,則可免徵房屋稅。如果房屋現值10萬3千元以下同時供住家及非住家使用,非住家部分仍應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僅住家部分可免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桃園市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3千元以下者,該局會主動辦理免稅,但未來房屋如有使用情形變更(如供營業、診所、補習班等使用),或房屋增建增加房屋現值時,仍將依規定課徵房屋稅。

    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局:03-3326181 分機2412~242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302~317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 202~207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 202~207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 202~208

更新日期:108-11-08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