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取得土地,無須申報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從法院拍賣取得土地,法院會逕自函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核算土地增值稅及查詢欠繳之地價稅,並由拍賣價款中直接扣繳。
民眾只要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明書」至土地所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是否欠繳工程受益費,如有欠繳於繳清後即可至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不須申報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尚有疑問,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更新日期:108-11-05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