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便民新措施,塗銷自益信託可同時受理查欠及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為簡政便民,對於自益信託委託人(原土地所有權人)與受託人雙方同意終止信託,該土地歸屬於委託人,而委託人於辦竣塗銷信託登記前訂約出售該地與第三人,為其連件向地政機關申辦塗銷信託登記及買賣登記所需,稽徵機關得同時受理塗銷信託登記之查欠及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依財政部令釋規定,申請人檢附連件登記預先核發土地增值稅繳款書申請書、原信託契約書、塗銷信託同意書、土地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及其他有關文件,即可同時辦理塗銷自益信託之查欠及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減少民眾舟車勞頓往返稽徵機關與地政機關之時間及成本。

  該局特別提醒,倘此類案件經地政機關駁回,或因故未向地政機關申辦連件登記,致未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應由買賣雙方共同向稽徵機關申請撤回,並檢還繳款書,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則退還原土地所有權人;連件登記完成後,如發生退補稅情形,稽徵機關應以原土地所有權人為對象,依規定辦理。

  民眾如對土地增值稅課稅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8-10-2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