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節能電器享好康,線上申請真便利!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表示,民眾自108年6月15日起至110年6月14日止,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每臺最高可省新臺幣2,000元。

該所進一步說明,購買符合上開規定的節能電器,可在購買日次日起算6個月內,有下列2種方式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

(一)紙本申請:填具申請書及檢附身分證影本,並檢附載明廠牌、品名及型號的統一發票(雲端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免附)或收據影本,郵寄或臨櫃至任一國稅局申辦。

(二)憑證線上申請: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使用憑證(包括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營利事業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登錄申請,免附身分證影本,可直接於網路夾檔傳送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限定上傳doc、docx、xls、xlsx、odt、ods、pdf、jpg、png、tif或gif檔等格式),如因故未能上傳,亦可於提出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將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黏貼於「應檢送文件申請表」親持或郵寄至通訊地址所在地國稅局。 該所建議民眾透過線上申辦,利用網路夾檔傳輸附件,享受免出門、免排隊、免郵寄附件及免附身分證之便利,歡迎大家多加利用。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很樂意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員林稽徵所銷售稅股蕭景州

聯絡電話:04-8332100分機331

更新日期:108-10-18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