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住在花蓮但戶籍在屏東,該如何申請全戶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民眾可持下列文件,向就近之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不一定要在戶籍所在地申請:

一、申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身分證正本(臨櫃申辦,查驗正本,並影印1份備

查,郵寄申辦,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

二、全戶已成年者國民身分證影本、未成年者戶口名簿影本及法定代理人身分

證影本。

三、對於法律上由於歸化時程尚無法取得身分證者,應檢附內政部核發之身分

證明文件(如居留證)及最近3個月核發之國內戶口名簿正本(已有結婚登記

並載明配偶國籍及外文姓名)代為申請。

四、以上檢附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時,應具結「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

願負法律責任」。

五、委託書(可共同書立)。

六、申請書(簽名或蓋章)。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總局電話08-7338086或撥各分局電話08-7882477(潮州分局)、08-8354780(東港分局)、08-8895255(恆春分局)查詢,將為您詳細說明。

更新日期:108-10-08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