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收納業務之便民與內部控制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一、縣府之一切收入,原則上應由縣庫代理銀行代收,惟為避免民眾舟車勞頓方便即時繳納,本府所屬各機關經簽奉核准,得自行收納相關稅費後再行辦理繳庫。

二、自行收納現金係一高風險性業務,在便民之餘有賴內部控制制度之建立與維護,才能杜絕弊端。本局藉由年度查核落實對各業務單位之輔導及監督,期能發現問題及時改善,使該項業務運作能標準化便於相互勾稽,以減少人為疏失風險。

三、具體作法:

(一)每年抽查本府暨所屬各機關自行收納單位10%以上。

(二)由本局會同主(會)計單位作不定期查核。

(三)嚴格控管自行收納收據之印製、領用及保管情形。

(四)明定自行收納款項之最高金額及保管期限。

(五)查核缺失事項追蹤輔導改善。

四、便民措施實例:本府文化處管理之「屏東縣鄉土藝術館」及「潮州屏東戲曲故事館」於寒暑假辦理一些手作課程,有興趣民眾可事先報名,當天(通常為週休假日)至現場繳交材料費(收據當場開立),不必然一定要於上班時間至縣府繳納費用,免去民眾舟車勞頓之苦。

更新日期:108-09-30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