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退稅支票請儘速兌領,別讓退稅款睡著了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近日有民眾詢問因名下車輛辦理報廢登記,收到退稅支票如何兌領?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退稅支票有效兌領期限為自發票日起1年內,請儘速存入往來的金融機構帳戶內兌領。如果逾期兌領,必須重新向該局申請退稅支票改立發票日期。

  該局進一步說明,退稅款採用直接撥入受退稅人指定的存款帳戶,可免除支票逾期或遺失的風險,既便捷又安全,請多加利用。

  如果您想多瞭解相關稅務規定,或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更新日期:108-09-2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