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購國宅店舖不得免徵契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訊: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之獎勵投資興建之國民住宅,其為出售者免徵不動產買賣契稅,但如屬標售之住宅、店舖及開放一般民眾承購之國宅,不得享有免徵買賣契稅之優惠。該分局表示,依國民住宅條例第15條規定,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其為出售者,免徵不動產買賣契稅,又同條例第35條規定,獎勵投資興建之國民住宅,其承購人免徵不動產買賣契稅,其承購人免徵契稅應以具有購買國宅資格者為限,至於國民住宅社區內以標售方式出售之住宅、店舖及開放一般民眾承購之國宅,並無免徵買賣契稅之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