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按時檢驗,不代表無欠繳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來電詢問車輛已辦妥定期檢驗,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為何還會收到催繳稅單?

  該局進一步說明,車輛定期檢驗是基於交通安全考量,現行法令並無強制車輛須完納使用牌照稅後,始可參加檢驗之規定。欠稅之車輛,如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除須追繳本稅外,還會被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因此車主雖已辦妥車輛定期檢驗,仍要注意是否已繳清使用牌照稅,以免上路受罰。

  該局提醒車主,於辦理車輛定期檢驗時,請務必詳查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以確保自身權益。如仍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更新日期:108-09-0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