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另有土地供成年直系親屬居住,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不受1處限制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要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除了要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妥戶籍登記,沒有出租及供營業使用,另面積限制為都市土地未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或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0坪)外,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只能以1處為限。不過地上建物有其他已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如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只要面積未超過限制就可以同時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受1處之限制。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更新日期:108-07-3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