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清理欠稅,寄發繳款書催繳,逾限未繳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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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8年8月6日起展開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地價稅欠稅催繳作業,繳納期間展延至108年9月20日止,繳款書以雙掛號方式寄送至戶籍地。繳納期間納稅義務人除可持繳款書到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外,亦可至便利商店繳納。

  該局表示,收到補發繳款書的納稅義務人若未依規定在9月20日前繳納,每逾2天會被加徵稅額1%滯納金,如果超過30天仍未繳納,除加徵稅額15%的滯納金外,該局還會依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地址如有變更,請儘速向該局申請變更通訊地址或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款,以免屆時收不到稅單,延誤繳納,徒增困擾。如果還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洽詢。

更新日期:108-07-2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