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信託須先稅處查欠才能地政登記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近日受理民眾臨櫃辦理信託契約書查欠,因民眾表示直接向地政機關辦理信託登記時,經地政人員解說才知應先洽稅捐處辦妥查欠手續後,才能向地政機關辦理信託登記程序。

該處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因信託行為由委託人移轉與受託人時,雖然不需申報土地增值稅,但仍須備妥信託契約書先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務機關辦理查欠作業後,再向地政事務所辦理信託登記,故再次提醒民眾以避免往返奔波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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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8-07-26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