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便民服務再升級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於執行署有七大便民服務措施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有感於民眾消費型態的改變,需求隨著時空環境的轉變而日新月異,現今社會大眾對公務部門效率提升有所期待,有鑑於此,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駐點6大項服務外,新增信用卡繳納移送執行欠稅款,提供義務人更多元更方便服務。

  該局表示,自107年3月起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進行整合雙方行政資源,攜手合作提供跨機關便民服務並擴大駐點服務項目,除了原提供受理申請補發移送執行案件繳款書外,新增提供6項便民服務事項,包括收受地價稅與房屋稅分單申請書、稅單送達通訊地址變更申請書(限自然人申辦)、天然災害減免申請書、房屋拆除坍塌申報書、收受申訴書及稅單補發(各稅開徵期間、限自然人申辦)等6大項。並自今年1月起更加碼,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駐點新增信用卡繳納移送執行欠稅款,提供義務人更方便服務,避免民眾攜帶大量現金的風險。

  該局進一步表示,爾後民眾至屏東分署繳交相關欠稅、欠費時,除現金繳納外,還可選擇以信用卡方式繳款。若對該局稅務行政業務有疑問或申請需求時,不用再舟車勞頓耗時費力往返奔波於二機關之間,便能享受「一次辦理二處服務」的便利性,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為維護自身權益,於接獲各項稅捐繳納通知文書請如期繳納;若因欠稅遭移送執行,於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傳繳通知後,應於期限內繳納,以免續行執行增加執行費用(由義務人負擔)。

 

更新日期:108-07-15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