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應申報註銷房屋稅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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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接獲民眾反映,房屋早已拆除,為何在辦理遺產稅申報,申請被繼承人全國財產總歸戶時,其名下仍有該棟房屋稅籍?這是因為民眾於房屋拆除後,未向地方稅務局申報註銷房屋稅籍。該局提醒民眾,房屋拆除,納稅義務人應即時向該局(或所轄員林或北斗分局)申報註銷稅籍,經查屬實,即可停止課徵房屋稅,如果未即時申請,又無法提出任何房屋拆除之具體證明時,只能自申報日當月份開始停止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8-07-1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