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一批退稅,將於108年7月31日退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將於108年7月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請各受退稅人查對帳戶或檢查有無接到退稅憑單,該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至108年9月30日止,請民眾接獲後儘速於兌領期限向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

該分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因存款帳戶錯誤,致無法將退稅款存入指定帳戶,國稅局將另行寄發退稅支票,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至自動提款機前操作兌領退稅款,如有任何疑問,可洽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求證,以免受騙。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施課長

聯絡電話:05-3621010轉200

更新日期:108-07-08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