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cc以上機車需繳納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誤認排氣量151cc以上重型機車只要繳納使用燃料費,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每年4月使用牌照稅開徵時,未多加留意是否收到稅單,而忘記繳稅致遭裁罰。

  該局提醒排氣量151cc以上之機車為使用牌照稅課稅範圍,請車主們珍惜愛車同時,也要守護荷包,以免逾期繳納遭加收滯納金或未完稅使用公共道路遭裁罰。

  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詳細為您解說。

更新日期:108-07-0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