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無起徵點之規定,營業額雖然不多但開業前還是要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在騎樓下擺設搖搖(車)馬、投籃機、選物 (抓娃娃) 販賣機等設施供人娛樂,每月營業額雖然不多,在開業前還是要先辦理娛樂稅籍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搖搖(車)馬、投籃機、電子飛鏢機、選物 (抓娃娃) 販賣機、電動玩具機、電子遊戲機(場業)及視聽歌唱KTV、卡拉OK等,均屬於娛樂稅法第2條1項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凡是提供娛樂稅法所稱之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並收取代價者,均應代徵報繳娛樂稅。該局進一步指出,娛樂稅是按娛樂設備數查定稅額,並無營業額起徵點之規定,所以不論營業額多少,都要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

  地方稅務局再次提醒營業人,凡是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代徵人,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前,均應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者,將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納稅人如果還有其他疑問,可以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會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8-07-0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