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約定轉帳未扣款成功者 收到稅單請依限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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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08年房屋稅約定轉帳繳納未扣款成功的納稅人請注意。稅務局於6月13日寄發房屋稅催繳稅單,請收到稅單的民眾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本市108年房屋稅開徵,選擇以金融帳戶轉帳繳納者計21,342件,占總開徵件數11.10%,受託金融機構(郵局)已於6月3日零時起辦理扣款,其中存款不足致無法扣款案件共450件,稅務局已另行寄發稅單予民眾繳納,收到稅單的民眾,請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或便利商店(總稅額2萬元以下)以現金繳納,或以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等方式,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此外,手中持有稅單尚未繳納者,請儘速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如稅單遺失者,請向稅務局申請補發繳納。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3-5225161轉401-418、0800-000321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8-06-18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