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免稅車輛仍應定期驗車,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使用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262英制馬力(HP)或265.9公制馬力(PS)的部分,不予免徵。

  該局說明,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為定額免稅,超過規定者,每年應繳納差額稅款。另外,車輛若超過驗車期限6個月仍未檢驗者,監理機關將註銷牌照,如被查獲車輛懸掛註銷牌照使用公共道路,該局將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除補徵本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提醒身心障礙免稅車車主,定期驗車好處多,安全有保障外也把關荷包,千萬別因車輛已核准免稅而忘記檢驗車輛。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8-06-1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