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協辦減免房屋稅,高市稅溫情滿人間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長期臥床的陸君,平日皆由親戚季小姐照顧,去年陸君收到房屋稅繳款書,向本處洽詢減免事宜。承辦人楊小姐得知陸君具低收入戶資格,且該屋除有一房間出租外,其他則為自住使用,旋即主動協助辦理房屋稅相關減免事宜。今年季小姐收到108年房屋稅繳款書時,因稅金已大幅減少,心生感激,寫信並郵寄牛軋糖表達謝意。

 

本處楊員收到謝禮相當開心,但礙於與其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不能收受禮物之規定,去電說明並關心其生活狀況。季小姐表示理解,並說因照顧長期臥床之陸君及常住安養院之家人,生活相當不易,因此節稅對其而言猶如雪中送炭。談話中得知季小姐喜歡喝茶且感受其辛苦,楊員乃將平日喜愛之枸杞茶包連同牛軋糖交由本處政風室協助寄回季小姐分享,溫情滿人間,傳為佳話。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取得區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書的民眾,如房屋為其所有、且無出租、營業、供本身居住,可申請免徵房屋稅。基於愛心辦稅以及政府照顧弱勢民眾的美意,如繼續持有低收入戶資格且房屋未變更使用,該處將主動辦理續免,新核准低收入戶資格或資格喪失後再經核准者,則需主動提出申請始能減免,請民眾特別留意。

更新日期:108-05-31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