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接近尾聲,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別讓您的贈與稅免稅權益睡著了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現代人經常都有為子女投資理財或為自己預做財產分配的規劃,卻常常不小心誤觸稅法規定遭課鉅額稅捐,北區國稅局貼心的提醒您,只要好好運用合法的節稅,不必找專家,您就是聰明的理財達人。
北區國稅局指出,該局受理的遺產及贈與稅個案中,有不少大費周章、迂迴移轉財產後,仍然被國稅局按實質課稅原則課予重稅,甚至補罰鍰的例子,其實只要善用贈與稅每年的免稅額權利,每個人都可以是節稅高手。該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自98年1月21日修正公布後,贈與稅的免稅額已經從每年的111萬提高到220萬,也就是說在這個額度內,父母就可以輕鬆的將部分財產移轉給他人而不用被課到贈與稅,但該局也進一步說明,220萬是以1個贈與人來計算而不是按受贈人人數計算,舉例來說,同1年內爸爸和媽媽分別在送子女220萬,爸爸和媽媽2個人都不用被課贈與稅,但是,反過來說,爸爸如果1年內分別送給子女2人各220萬元,那贈與金額就變成440萬元,就會超過上開贈與稅的免稅標準了。該局並強調,如果父母親要贈與的標的是不動產,因實務上房屋和土地的評定現值或土地公告現值,常遠高過於220萬,所以,有移轉不動產考量的父母,不妨分年分次贈與不動產之持分,一樣可以達到免稅移轉的效果,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動產移轉時,房屋可能有契稅,土地可能還有土地增值稅稅賦的問題,納稅義務人在做理財規劃的同時要一併考量。
合法節稅簡單、安心又划算,該局歡迎民眾善用知的權益,一起來當聰明理財的納稅義務人!
新聞稿聯絡人:法二科廖淑華 分機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