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國籍前所有土地得按自宅用地課稅嗎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王先生來電詢問,本人已經移居國外多年且未保留本國國籍,想將其在變更國籍前持有之土地賣掉,現供本國籍祖父居住,可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因祖父為直系親屬,如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符合土地稅法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其出售之土地應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土地,須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妥戶籍登記,出售前一年內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等要件。

更新日期:108-05-28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