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住宅比照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9款規定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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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進一步說明,此項免徵房屋稅核准期間,係以低收入戶證明登載之有效期間為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及中低收入戶者則無本項規定的適用。 

更新日期:108-05-28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