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繳使用牌照稅 小心愛車被查扣!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該處近期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及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合作,對於已移送強制執行之欠繳使用牌照稅且名下擁有5年內新車之納稅義務人,執行掃蕩查扣車輛作業,一經發現欠稅車輛停放地點,立即由執行分署派員協助查封、拖吊作業,車主若不出面繳清所欠稅款,則會拍賣查扣車輛清償欠稅。

稅捐處指出,利用本府交通局路邊停車資訊系統,透過收費員通報提供欠稅車輛之停車位置後,即時由本處與新北分署派員至現場執行查扣車輛任務,執行人員至現場查訪及勸諭車主繳納稅款,如不繳納或車主不在現場,則委請拖吊業者拖移至保管場請其配合繳納,如車主仍未繳納欠稅,則擇期拍賣查扣之車輛抵償其欠稅。

稅捐處進一步指出,除非車主不開車出門也不路邊停車,否則欠稅車輛在這項利用停車系統通報的查緝追稅行動中,將無所遁形,請車主如期繳納使用牌照稅款,以免愛車被查扣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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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8-05-22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