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財產、所得證明,應備那些證件辦理,報您知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民眾顏先生,因貸款需要,要申請財產、所得證明,惟不知要帶哪些資料,遂詢問稅捐處。

 

該處說明,要申請財產、所得證明,如本人臨櫃申辦,帶身分證即可,申請書當場親簽;如委託他人代辦,委託人已滿20歲,攜帶委託人身分証影本、代理人身分證、委託書等,即可申辦;如委託人未滿20歲,要帶委託人、委託人之父母身分證影本、代理人身分證及委託書,委託人亦可提供戶口名簿。

 

該處並表示,民眾亦可以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透過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https://etd.etax.nat.gov.tw) 申辦,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更新日期:108-05-20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