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房屋應否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鍾小姐在自家空地上搭蓋鐵皮屋供作營業使用,經財稅局執行清查發現,通知其辦理房屋設立稅籍,並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鍾君詢問無建物權狀也要繳稅嗎?

一般民眾以為違章建築房屋,没有所有權狀,所以不用申報,也不需繳納房屋稅,但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及第5條規定,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並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分別按不同之稅率課徵。

鍾君所蓋鐵皮屋係附著於土地之建築物,符合上開房屋稅課徵要件,不論該建物合法與否,均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有關房屋稅之相關規定,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877-979免付費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8-05-16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