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即將於5月開徵,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繳款書,可申請補發或變更投遞地址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8年期房屋稅即將於108年5月1日開徵,課稅所屬期間為107年7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繳納期限至108年5月31日,納稅義務人如果沒收到繳款書,可以持身分證明文件向該局所屬分局申請補發。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的投遞地址如果已遷移,可以經由書面、電話、網路或繳款書背面的地址變更欄,填寫相關資料後寄回該局,申請變更繳款書投遞地址。如在本市各戶政事務所辦理遷移戶籍時,也可以透過「跨機關通報服務」一併申請更改投遞地址,則次年期的房屋稅繳款書將會投遞到新的地址。

  該局進一步說明,財政部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歡迎民眾多利用帳戶自動扣款、信用卡、行動支付及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透過網路線上查詢繳納稅款,簡便又快速。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撥打(04)22585000按1轉接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更新日期:108-05-0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