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設攤營業或自行封閉,房屋稅不適用免徵規定!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騎樓房屋稅之徵免,應視有無供公共使用而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騎樓如供公眾通行,未作其他使用,依規定可以免徵房屋稅,但騎樓供設攤營業使用或封閉供住家、營業使用,有妨礙公共通行的行為,均不符合供公共通行的減免原則,是不能減免房屋稅,將依其使用情形,分別改按所適用之稅率課徵房屋稅。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8-05-0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