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所有且供其本人使用之車輛稽徵機關主動免徵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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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財政部為照顧身心障礙者,讓身心障礙者享受免稅優惠更便利,核釋身心障礙者所有且供其本人使用之車輛,由稽徵機關主動免徵使用牌照稅,免再由身心障礙者提出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車主不是身心障礙者,將車輛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配偶或同戶籍二親等親屬使用,仍應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免徵,以維權益。
民眾若有牌照稅疑問,請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

更新日期:108-04-3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